昔日留言(一)

大概在七至八年前,香港設計師協會網站曾有一論壇,帶起一番激烈討論,最近在處理舊檔案的時候,發現昔日的留言仍有存檔,頗覺感慨,可見下文:

在此論壇中常發現很多問題都回歸一個核心的概念,就是甚麼是「設計」?本來很想將這個問題搞大,但發現有兩個障礙,一,學術界並不重視這個題目,因為實在太多外國的前人大師討論及發表過有關的偉論,而答案又似乎偏向一種 “ Open Concept ”,就像去問甚麼是「藝術」一樣,既然如此,要本地學術界去對此題目作出研究,就被認為沒有甚麼學術價值。二,本地的業界大多不重視設計理論,業界只懂做做做,似牛一樣,以為做做做就可以做出奇跡來一樣,坦白說,香港的設計百分之九十九都被外國牽著走。

但我並不輕視甚麼是「設計」這個問題!反之這是香港設計界要立刻認真處理的問題,何解?首先是設計的定義界定了設計的性質,而設計的性質又塑做了設計師的角色,再加上設計師的角色又必須與設計管理配合,設計管理直接影響設計業界的生態,如果我們再不重視這個問題,將是你我共同面對的悲劇。

事實上,我們不斷討論的問題,如「抄襲」、「操守」和「問題客戶」等等無一不涉及設計的介定,只要大家不只顧做好手頭上的工作便算,有空想想這些問題,便可發現自己與此介定的密切關係,而反智、犬儒、井底蛙、閉門做車絕不是香港設計師的態度!

而我認為甚麼是「設計」可分為廣義及狹義的介定,而從中亦可分為職業及普及兩種,傳統的理念是 Problem Solving ,但我覺得這理念可再修正、補充或擴展,我發現大多數人都嘗試找尋一個終極,而又能附加於任何情況及永恆的設計定義,但設計又往往與文化及技術發展有互動影響,正如攝影的出現如何影響藝術的定義及逼使繪畫抽象化,如果大家認識藝術史或設計史,相信也會明白何謂「定義」,何謂「宣言」!這種互動帶領西方藝術不斷變化更新,正所謂「正、反、合」這種哲學思想的作用,當我們用一條近乎神話化的道理去概括整個設計的定義,就顯得平面起來,正如我並不認同設計一定要與創意扣上關係,反之當設計的界定配合不同的情況就會複雜及立體起來,如職業及普及設計、風格化及研發式設計、現有的設計範疇及多元培訓設計等等。因此我認為有關設計的定義或界定,必須經常因應不同地方的文化經濟情境作出討論、發表,甚至出版,最好每三年或五年來一次大檢討。

至於 Problem Solving  或服務性的討論,我有另外的觀點,我覺得再進一步的職業設計界定可有更多想像,舉例,設計師可因應不同的設計範疇作出偏向整理及策劃的性質,這是多於狹隘及單一的創作及藝術性,以視覺為例,大可試用視覺資料整理及策劃者 “ Visual information organizer ” 一名稱代替以往的平面設計師,文字上的定義同一時間扭轉以往設計師的工作性質,及與客戶的關係,亦改變我們對設計界定的觀念,若利用 “ organizer ” 一詞必定削弱以往 “ designer ” 給人那種個人主義、自我風格及天才藝術性的迷思,亦提醒我們「抄襲」與「參照」背後的工作需要或職業道德等問題。

設計師是否只停留在 Problem Solving 的界定下,我則認為 Problem Solving 的想法太空泛和太廣義,雖然這是我們對設計的傳統理解!但我們大可以不必只依附在客戶所提供的 “ Problem ” 上,舉例,我們可有自己設計背後的哲學立場,那麼設計就並不是我們現今的「服務性」,反過來我們是生產商,我們出售自家的文化產物!再談 David Cason 的解構式文字處理,你說他是基於如何的 Problem Solving  原則下設計,是基於以往常規而過於功能的點格式設計作出非理性反動,還是將情感也列作為一種理性功能一起考慮,這是吊詭的,但明顯的是他成功地表現了一種立場,一種對設計的看法,並非單純的靚、有趣或我們稱之為的創意!當然這一切一切是一個整體的問題,並非個人的理想主義可達成!

我們可以繼續去思考設計的定義或界定,可以在各種書藉中尋找各家各派的說法,但也可以提出自己對設計的定義或界定,創造香港的設計立場,在世界的設計舞台出一把聲,創造真正的香港設計!

當大家討論「想和做」的問題時,我想起一首流行曲的歌詞,就是多年前黃耀明的《十個救火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