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質素

任何地方都有其文化,我不認同有「文化沙漠」一詞,但文化卻有高低質素,這點不能否認。在香港,茶餐廳往往被欽點為表現地道文化的象徵,而一些平民百姓常光顧的食肆,也能表現該地方的文化質素。

我嘗試用六張照片解說我的想法(見上圖,由上至下,圖一至六)。

圖一是我在廣州光顧的一間港式茶餐廳,茶及筷子的處理。由於店舖地方大,水吧位空間多,所以能提供「大杯加滾水」(大杯方便待應生拿取)供客人洗碗筷。

圖二是香港一間上海菜館的茶及餐具的處理,是一種典型老香港式處理,有茶壺及用茶葉沖茶(一般茶餐廳用茶膽),但會收茶錢,筷子有紙套,但似乎不太環保,有碗加滾水,但如果客人會用附上之滾水洗杯碗筷,那麼筷子套又有何用?

圖三是香港近世代的茶餐廳文化現象,茶一到,港式 “ Smart Ass ” 文化即起作用,認為茶不靚,湯匙筷子不潔,索性即時用茶浸匙筷,結果就是沒有茶飲,久而久之,茶餐廳也不會再提供好的茶,湯匙筷子也不會更清潔,因為客人自己搞掂!

圖四是香港另一茶餐廳的現象,以往的港式茶餐廳,都會提供一摺得精美的「紙餐巾」,放於刀叉之下,但圖四所見的,是「紙餐巾」包裹刀叉,這作用是否等同筷子紙套,「象徵」餐具經過處理,特別衛生潔淨?

圖五是一間開業不久的茶餐廳處理,透明膠杯加白開水,有些茶餐廳更不提供免費茶水。

圖六是本地「味千拉麵」的處理,雖然不能與消費低廉的茶餐廳相提並論,但茶是綠茶,杯不是久經磨損的膠杯,優質的紙餐巾,最大膽的是敢用深色的餐具,因為若餐具不潔,污垢就很容易呈現出來。

有人說提升文化質素的關鍵是經濟效益,這點我不完全認同,人家說有怎樣的人民就有怎樣的社會,我說有怎樣的人民就有怎樣的文化,提升文化質素不在於金錢,郤在於人的心靈,及對生活的欣賞和要求。

天星無障礙

路經中環天星小輪碼頭,去男廁,見門上有失明人輔助凸字(見上圖),心裏感到恩惠,以為「通用設計」(通用設計不等同無障礙設計,但通用設計都包含無障礙的考慮在內)在香港通用起來,再推門進入,但見廁內狹小,地上沒有任何導盲線或協助失明人士之設計,反之心裏感到奇怪,失明人士進入廁內會發生什麼事?如何分辨那裏是坐廁,那裏是洗手盤?會碰撞到正在如廁的人嗎?腦內充滿想像及疑問……

踏出男廁後,又發現廁所地上的導盲線(見下圖),此導盲線一直向前伸延,郤沒有分支伸延至廁所門外,試想像失明人士沿著導盲線行走,何時才知走到廁所門前?如果有從事這類無障礙設計的朋友,可否解答我以上的疑問?

我最討厭的是一種「形式主義」,只在形式上做了,並不問實質的結果及意義,像什麼都是無用,形式上做了便算,就是這種犬儒的心態令我們停滯不前。

資訊設計的力量

香港的平面設計師往往只鍾情於一些很 Cool、潮、或型的設計,但對於「沉悶」的數據或圖表卻提不起勁,以為沒有人喜歡看這些數據圖表,其實這是對設計的一種狹隘思維,數據或圖表的表現形式是「資訊設計」的一種,其力量及價值非同小可,可改變我們對事物的既有觀念,可看  David MaCandless 的精采介紹。

中文字幕可按短片左下方之 view subtitles

有關 David MaCandless:
http://www.ted.com/speakers/david_mccandless.html

選票設計

埃及變天,中東正面對新一波的民主浪潮,第三世界的民主化,通常會碰上選舉作弊,或操控選票等問題,還記得當年美國總統大選,小布殊以些微票數險勝戈爾,弄得要驗票核實選舉結果。若我們把選票的設計或投票的程序看成一種「資訊設計」,那就讓我們看看 David Bismark 的資訊設計力量。

中文字幕可按短片左下方之 view subtitles

有關 David Bismark:
http://www.ted.com/speakers/david_bismark.html

中國平面設計師必備手冊

上年路經深圳書城,在美術及設計部發現此書,一看目錄,有驚喜,心說:「終於有人做出來了!」,但卻感到可惜,作為一位香港設計師,香港設計發展先行深圳不知多少年,到現在,香港仍看不到這類書藉出現,應該反思。

其實不是沒有類似的「手冊」,無論國內或外地,都有這類手冊出版,內容不外乎介紹行業的一般知識,但一般都來得很 “ general ”,或其實只是製作技術的工具書。為何這書令人感到驚喜?讓我們可先看這書所涉及的範疇,分別為「平面設計職業」、「相關法律知識」、「行業規範與合同」、「中國平面設計指導價格」、「設計交易慣例」、「客戶指引」、「附錄」(版權保護法及VI 系統項目表)。

最令我感到深刻的是這書涉及職業質素、條件及道德的內容,最有膽量的是經調查而發表的「中國平面設計指導價格」,而「客戶指引」是我多年來倡議要做的事情,驚喜的地方是因為這些資料內容正正是改革本地設計行業的重要環節!但在香港這個「保守右派」的社會中卻是很難出現的!本書也涉及法律、合同等知識產權的資料,不單有適用於國內的合同範本,也有作者協助產權官司的個案實例,十分有參考價值。

再讓我們看看深圳新聞網對這書的推介:「設計作為一個新興與快速發展著的行業,我們到目前為止沒有全國的設計師協會,缺乏行業規範,缺乏創意權益保護的詳細規則,缺乏商業操作相關的指導性文件與文本,也沒有機構去爭取和保護設計師的利益。同時我們大多的設計師也缺乏商業操作的經驗與知識,將設計只是作為藝術來對待,所以在商業社會裡變成了一個弱勢群體,既難以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與合理收費,也常常難以將自己的創意變成現實。

該書包括平面設計職業、著作權法律、行業規範與合同、價格指引和交易慣例等,不單只是全方位的設計師工具書,還是設計產業從業人員和設計用家的寶鑒。不僅設計師會從中得益,我們的學生也可以在進入社會之前得以掌握這些必要的知識。(來源: 深圳新聞網)編輯: 鄧越萌」

作者馮家敏是中國設計之窗(www.333cn.com)的總編,深圳市版權協會專家,從事職業設計近三十年,提議參與起草中國第一個關於設計的法律文件《深圳市平面設計作品版權保護辦法》,中國第一份設計示範合同《深圳市平面設計作品委托合同》。2003 年出版《引爆設計靈感》一書。

《中國平面設計師必備手冊》 馮家敏著 深圳報業出版社 2009 年 6 月 1 版(欲講此書,可嘗試於本地網上書店查詢)

昔日留言(二)

想大概在七至八年前,香港設計師協會網站曾有一論壇,帶起一番激烈討論,最近在處理舊檔案的時候,發現昔日的留言仍有存檔,頗覺感慨,可見下文:

Star 或非 Star 並不重要,最重要是人們對設計師的普遍認識!
我以往有一種錯誤的想法,總覺得對別人說自己是當設計的時候,有種不能言喻的不自然感,因為多年來,留意著別人對本地設計師的種種看法。

當局者迷,每個人都會處身不同的圈子中生活工作,設計師也不例外,而且設計界也有不同的圈子,圈子有大有細,每個圈子的人,對自己職業的看法也有所不同。我的圈子內,有很多處身不同圈子的設計師,但有更多設計的局外人!

坦白說,香港人對設計師的普遍認識?我的看法可能偏激了一點,就是那些讀不成書的人便去當設計;其次是香港人以錢來衡量一切的文化,香港設計師的普遍收入多少?大家心知肚明!其次是那些永不長大的孩子氣和任人勞役指揮的 Cheap Labour……

你或許會說,根本就不必理會別人怎樣看自己的職業,只要自己欣賞,盡力做好手頭上的工作便成,或許一朝出位,成為星級人馬便成!可是現今香港設計界的星級人馬仍在,但並不見普遍香港人對設計師或設計這一行為有所改觀,坦言,在我的圈子中,若非設計界的朋友,一百個中有九十九都不知靳叔、Alan、Tommy  等為何許人也!

街上的人,他們認識的只有一種叫「標籤」的東西,我們看醫生的時候,對面前的醫生都有一份信任和尊重,只因為他/她是一名醫生那麼簡單,我們有多少人會理會這是否一位星級名醫?最近有一位剛從 Marketing 畢業的同事問了我一條令人難忘的問題,因為他常感到我沉鬱的神情而問我:「你是否因為覺得幹了這麼多年頭,不能成名而感到一點心灰?」

答案當然不是,但我只覺得不值的是為何一般人認為「成名」與否會是設計生涯的一個包袱!相對地,每個人都會覺得奇怪,若這條問題的對象是一位醫生、警察、或巴士司機。反之,若與巴士司機相題並論,「成名」等同卓越,就顯示設計並非一般的行業,這裏不甚欣賞平均而一定程度的公認水準,這裏是「天份」或「名氣」擁有者的階級樂園,因為焦點只落在他們身上?若真的是那樣,我就要告訴全香港所有的設計教育都要承認徹底的失敗!

而大家對所謂「成名」背後又知多少?做出好、有價值、突出的東西當然是好事,經由不同的動機、支援、背景、脈絡及部署而令到事情曝光及受注意是必經的進程,這是順理成章的。千萬不要誤會,我不是在批判「成名」這種現象,「成名」本身沒有甚麼問題,我只想大家留意「成名」之外更多值得關注的問題,例如可催化更多好的、有價值的東西出現的業界生態問題。

昔日留言(一)

大概在七至八年前,香港設計師協會網站曾有一論壇,帶起一番激烈討論,最近在處理舊檔案的時候,發現昔日的留言仍有存檔,頗覺感慨,可見下文:

在此論壇中常發現很多問題都回歸一個核心的概念,就是甚麼是「設計」?本來很想將這個問題搞大,但發現有兩個障礙,一,學術界並不重視這個題目,因為實在太多外國的前人大師討論及發表過有關的偉論,而答案又似乎偏向一種 “ Open Concept ”,就像去問甚麼是「藝術」一樣,既然如此,要本地學術界去對此題目作出研究,就被認為沒有甚麼學術價值。二,本地的業界大多不重視設計理論,業界只懂做做做,似牛一樣,以為做做做就可以做出奇跡來一樣,坦白說,香港的設計百分之九十九都被外國牽著走。

但我並不輕視甚麼是「設計」這個問題!反之這是香港設計界要立刻認真處理的問題,何解?首先是設計的定義界定了設計的性質,而設計的性質又塑做了設計師的角色,再加上設計師的角色又必須與設計管理配合,設計管理直接影響設計業界的生態,如果我們再不重視這個問題,將是你我共同面對的悲劇。

事實上,我們不斷討論的問題,如「抄襲」、「操守」和「問題客戶」等等無一不涉及設計的介定,只要大家不只顧做好手頭上的工作便算,有空想想這些問題,便可發現自己與此介定的密切關係,而反智、犬儒、井底蛙、閉門做車絕不是香港設計師的態度!

而我認為甚麼是「設計」可分為廣義及狹義的介定,而從中亦可分為職業及普及兩種,傳統的理念是 Problem Solving ,但我覺得這理念可再修正、補充或擴展,我發現大多數人都嘗試找尋一個終極,而又能附加於任何情況及永恆的設計定義,但設計又往往與文化及技術發展有互動影響,正如攝影的出現如何影響藝術的定義及逼使繪畫抽象化,如果大家認識藝術史或設計史,相信也會明白何謂「定義」,何謂「宣言」!這種互動帶領西方藝術不斷變化更新,正所謂「正、反、合」這種哲學思想的作用,當我們用一條近乎神話化的道理去概括整個設計的定義,就顯得平面起來,正如我並不認同設計一定要與創意扣上關係,反之當設計的界定配合不同的情況就會複雜及立體起來,如職業及普及設計、風格化及研發式設計、現有的設計範疇及多元培訓設計等等。因此我認為有關設計的定義或界定,必須經常因應不同地方的文化經濟情境作出討論、發表,甚至出版,最好每三年或五年來一次大檢討。

至於 Problem Solving  或服務性的討論,我有另外的觀點,我覺得再進一步的職業設計界定可有更多想像,舉例,設計師可因應不同的設計範疇作出偏向整理及策劃的性質,這是多於狹隘及單一的創作及藝術性,以視覺為例,大可試用視覺資料整理及策劃者 “ Visual information organizer ” 一名稱代替以往的平面設計師,文字上的定義同一時間扭轉以往設計師的工作性質,及與客戶的關係,亦改變我們對設計界定的觀念,若利用 “ organizer ” 一詞必定削弱以往 “ designer ” 給人那種個人主義、自我風格及天才藝術性的迷思,亦提醒我們「抄襲」與「參照」背後的工作需要或職業道德等問題。

設計師是否只停留在 Problem Solving 的界定下,我則認為 Problem Solving 的想法太空泛和太廣義,雖然這是我們對設計的傳統理解!但我們大可以不必只依附在客戶所提供的 “ Problem ” 上,舉例,我們可有自己設計背後的哲學立場,那麼設計就並不是我們現今的「服務性」,反過來我們是生產商,我們出售自家的文化產物!再談 David Cason 的解構式文字處理,你說他是基於如何的 Problem Solving  原則下設計,是基於以往常規而過於功能的點格式設計作出非理性反動,還是將情感也列作為一種理性功能一起考慮,這是吊詭的,但明顯的是他成功地表現了一種立場,一種對設計的看法,並非單純的靚、有趣或我們稱之為的創意!當然這一切一切是一個整體的問題,並非個人的理想主義可達成!

我們可以繼續去思考設計的定義或界定,可以在各種書藉中尋找各家各派的說法,但也可以提出自己對設計的定義或界定,創造香港的設計立場,在世界的設計舞台出一把聲,創造真正的香港設計!

當大家討論「想和做」的問題時,我想起一首流行曲的歌詞,就是多年前黃耀明的《十個救火的少年》……

感受

批評藝術前,可能要問,藝術有沒有本質?
當然不認同藝術有本質的人很多,說藝術有本質的人又好像拿不出什麼鐵証,有時候,這些不休的爭論不免令人有點煩悶。

會介入這種爭論的人通常只有學者或藝術圈內人,事實上,這些爭論也有其正面的思考價值,但人對藝術的接觸是無孔不入的,也不屬於任何人的專利,任何人都沒有能力或權力劃下指定的藝術範圍,這包括作品的類型、欣賞技巧和發生的地點,我們可以遠離一切談論藝術的術語,也能和藝術打交道。

閂上眼,深呼吸一口氣,然後靜心的去感受身旁的一切,不同的聲音,流動中的微風,和附近物件的氣味……

我相信一切的開始就在於感受,而理解文化藝術,就是先令自己不再被庸碌的生活麻木下去,用真正的自己去感受身邊的一切。

David Carson 的幽默

被譽為九十年代最具影響力之美國平面設計師 David Carson,背景竟是一位社會學者及滑浪手,作品以「解構」文字及 “ grunge, no rules ” 聞名,早前我曾有一些徵用作品圖片的要求,嘗試透過互聯網接觸這位大師,以為需要經過重重關卡,怎知事情卻來得輕鬆順利,感覺頗為親切,沒有一點高人一等的架子。
如果查看 David Carson 的網誌,會感受到他是一個性情中人,所以「性格影響設計」也許有其道理,附上的短片中,David Carson 提到「直覺」和「加一點自己」,雖然我常強調設計的理性及推算,但畢竟好的事物都是感性和理性的平衡操控,雖然短片在 03 年攝錄,但當中不乏他有趣的作品,有自嘲式幽默,也有指正評點,值得推介。

中文字幕可按短片左下方之 view subtitles

有關 David Carson:
http://www.ted.com/speakers/david_carson.html

設計可以考核嗎?(一)

設計可以考核嗎?在我的設計朋友圈中,這已不是新鮮的題目,但仍有討論的價值,就像當年教育界都明白,會考是本地「教育」的問題所在,高呼求學不是求分數,雖然現今學制已改,但亦不能完全放棄考核,只是在形式上作了改變。

要討論這題目前,首先我認為有一些觀念需弄清,如設計作為一學科時,有沒有其「知識系統」?又或是什麼是設計上的理論?還是只傾向一種技術培訓加創意思考的東西?什麼是「學術自由」及「職業培訓」的矛盾衝突?

進一步可以問,為何要考核?什麼學校,什麼學生需要考核?有什麼可以考?有什麼不能考?正如中學生要面對社會的強制性考核,但難道大學博士生也要做選擇題過關畢業嗎?他們只會做研究,交論文。再問下去,你會發現以上種種問題,都涉及專業制度、學界和業界利益之「政治」因素!

首先,確立一套可供考核的「知識系統」,要某程度上統一各院校的課程,一些科目,執教的已不能「各施各法」,首先受到衝擊的會是一些私立院校,因為私立院校的教師招聘,是因人及院校的傳統而定,私立院校內設計教師的薪酬資格,沒有制度性的規定,若統一各院校的課程,這意味著設計教師也需具備資格及會被審核,到時若教設計需手持 “ Design Ed. Cert. ”(Design Education Certification) 才能執教,那設計教師的供求及「叫價」必定出現變化,必然對私立院校做成衝擊。

雖然教統局會審視各院校的設計課程,但問題是有多少「空間」給院校自由發揮,因此所謂審視,結果可能形同虛設,而沒有「專業組織」監察的課程內容,亦很有可能與實際的職業情境脫節,再加上設計院校往往有「學術自由」及「職業培訓」之間的矛盾衝突(這是院校定位的問題),因此在現時真實的情況上,設計課程可以是不受約束的。而很多私立院校的設計教師,都是資深的前輩,未必受過正統的設計教育,但都是由多年的實戰經驗中成就起來,得到肯定。若統一院校的課程,確立可考核的「知識系統」,必定影響他們各自獨有的施教方法,若要求他們考核設計教師資格,更是天方夜譚,而「資歷架構」是否能在設計教育中生效,暫時未有答案,蹤使生效,這些前輩願意跟從一套已確立的「知識系統」來施教嗎?

那你可能會問,什麼是設計的「知識系統」?確立一套「知識系統」的意義何在?有這需要嗎?(待續)